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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介绍

韦世珍律师 韦世珍律师,中国民革党员,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,广西东越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。早年从事过八年的教育教学工作,担任多年企业领导和管理工作,具有丰富的人生阅历和社会经验,具备深厚的专业知识、广博的专业技能,从业以来... 详细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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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姓名:韦世珍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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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业证号:14514201610829968

执业律所:广西东越律师事务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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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事辩护

审查起诉的内容有哪些?

审查起诉的内容包括:对移送起诉案件的受理;对案件的实体问题和程序问题进行全面审查,监督侦查机关或者侦查部门的侦查活动,纠正违法情况;通过审查依法作出起诉或者不起诉决定等。

1.审查起诉的对象凡是侦查终结而没有撤销的案件必然进入审查起诉。

2.审查起诉应调顺以下矛盾:

(1)上级检察院手里有一起小案件

(2)下级检察院手里有一起大案件

(3)甲地检察院手里有一起只能由乙地法院审理的案件

3.审查起诉的内容范围第137条和高检解释

4.审查起诉的方法、步骤

(1)审阅卷宗

(2)必须讯问犯罪嫌疑人

(3)必须听取三种人的意见:被害人、被害人委托的人即诉讼代理人、犯罪嫌疑人委托的人即辩护人

5.审查起诉后的处理

(1)提起公诉

(2)不起诉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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